电教员职责
发表时间:2005-3-30 09:52:43 编辑:大中教务处
点击/评论:7249/0
电教员在教导处主任的领导下工作,主要职责是:
1、按照学校和各科备课组的计划,上好录像课、电视课、幻灯课、语言实验课和开展录像、电视、广播等教育教学活动(含集会、会议)。作好辅助教学记录工作。
2、承担录像机、电视机、收录机、VCD、耳机、语言室和校内闭路、音响、广播、话筒、电话、电铃(报时器)及其配套设备的管理、编号、登记、维修工作,做到帐物相符。
3、配合教师设计制作幻灯教学、教育片。设计的各种软件、电视教学设备要及时编号、登记、建档。
4、熟悉和掌握所管电教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,排除一般故障,保证电教设备完好率达95%以上。
5、积极开展电教改革及研究工作,认真总结电教工作经验。
6、经常保持语言室、音像室、仪器室整齐清洁,并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潮等工作,保护集体财产。
7、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利用工作之便,将教学设备作为私用或外借。
8、作好资料的填写、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9、承办学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编辑:大中教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