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医职责
发表时间:2005-3-30 09:34:09 编辑:大中政教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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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校医在政教处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职责是:
1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,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卫生保健宣传教育,定期编辑卫生宣传板报,认真做好各项预防、接种和消毒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。
2、负责全校师生一般伤病的诊断、治疗工作。
3、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保健工作。新生入学要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学生健康卡片,每学年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,做到一人一卡。
4、经常掌握师生员工疾病情况,分析患病原因,及时采取防治措施,年终写出综合汇报材料。
5、负责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工作。主动配合班主任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,注意用眼卫生,开展近视眼的防治工作。
6、负责管理学生的健康档案,高中毕业生的健康档案内容要完整、记载要准确、书写要工整,并按时上交。
7、按季清理药品,并根据库存情况和需要,提出采购药品的计划,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,与学校有关人员按正规渠道采购药品。对于变质、失效药品要及时登记和销毁。
8、做好军训、校运会、会考、高考等重大活动的医护工作。
9、协同生物教研组开设学校健康教育和“青春期卫生教育讲座”。收集整理开展健康教育课的资料和档案。
10、负责检查评价学生的教室、寝室、活动室、公区、食堂和厕所的清洁卫生。领发清洁卫生器具。特别要做好有毒药品的管理,对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,要追究责任。
11、作好资料的填写、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12、承办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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